宁波轨道交通是自中央文明办开展全国文明单位评选以来,继广州地铁、重庆轨道交通后,与长春轨道交通同时获评全国文明单位的第二批轨道交通行业集团公司,也是其中最年轻的一家单位。目前,中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共有9家单位获评全国文明单位。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秉承“发展轨道交通就是发展经济、建设轨道交通就是建设城市、运营好轨道交通就是改善民生”工作理念,扎实推进规划、建设、运营、开发各项工作,努力以实际行动当好城市文明创建的主力军、排头兵。积极推进第三期建设规划报批,轨道交通对城市发展的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坚持工程建设和文明施工两手抓,和谐共建、文明施工受好评。在运营线路全面开展 “三零”“四心”服务,51个车站创建成为文明示范窗口单位;组建轨道交通志愿服务总队,注册志愿者达6300余名,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发布新版《宁波地铁文明公约》,“地铁行文明行”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依托地铁运营车站、在建工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健康、有你有我”“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广告宣传,全力打造城市文明流动风景线。
近年来,宁波轨道交通文明创建工作屡创佳绩,先后荣获省优秀志愿服务集体、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民生获得感示范工程特别提名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多项荣誉。